菱溪之石有六,其四为人取去;其一差小而尤奇,亦藏民家;其最大者,
偃然僵卧于溪侧,从其难徙,故得独存。每岁寒霜落,水涸而石出,溪旁人
见其可怪,往往祀以为神。
菱溪,按图与经皆不载。唐会昌中,刺史李濆为 《荇溪记》,云水出永
阳岭,西经皇道山下。以地求之,今无所谓荇溪者。询于滁州人,曰此溪是
也。杨行密有淮南,淮人为讳其嫌名,以荇力菱,理或然也。
溪旁若有遗址,云故将刘金之宅,石即刘氏之物也。金,伪吴时贵将,
与行密俱起合淝,号三十六英雄,金其一也。金本武夫悍卒,而乃能知爱赏
奇异,为儿女子之好,岂非遭逢乱世,功成志得,骄于富贵之佚欲而然邪?
想其陂池台榭、奇木异草与此石称,亦一时之盛哉!今刘氏之后散为编民,
尚有居溪旁者。
予感夫人物之废兴,惜其可爱而弃也,乃以三牛曳置幽谷;又索其小者,
得于白塔民朱氏,遂立于亭之南北。亭负城而近,以为滁人岁时嬉游之好。
夫物之奇者,弃没于幽远则可惜,置之耳目则爱者不免取之而去。嗟夫!
刘金者虽不足道,然亦可谓雄勇之士,其平生志意,岂不伟哉。及其后世,
荒堙零落,至于子孙泯没而无闻,况欲长有此石乎?用此可为富贵者之戒。
而好奇之士闻此石者,可以一赏而足,何必取而去也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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