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。洵先奉敕编《礼书》,后闻臣僚上言,以为祖宗所行,不能无过差
不经之事,欲尽芟去,无使存录。洵窃见议者之说,与敕意大异。
何者?前所授敕,其意曰:纂集故事,而使后世无忘之耳。非曰:制为
典礼,而使后世遵而行之也。然则洵等所编者,是史书之类也。遇事而记之,
不择善恶,详其曲折,而使后世得知,而善恶自著者,是史之体也。若夫存
其善者而去其不善,则是制作之事,而非职之所及也,而议者以责洵等,不
已过乎?
且又有所不可者:今朝廷之礼,虽为详备,然大抵往往亦有不安之处,
非特一二事而已。而欲有所去焉,不识其所去者果何事也?既欲去之,则其
势不得不尽去,尽去则礼缺而不备;苟独去其一,而不去其二,则适足以为
牴牾龃龉而不可齐一。
且议者之意,不过欲以掩恶讳过,以全臣子之义,如是而已矣。昔孔子
作《春秋》,惟其测怛而不忍言者,而后有隐讳。盖桓公薨、子般卒,没而
不书其实,以为是不可书也;至于“成宋乱”、“及齐狩”、“跻僖公”、
“作丘甲”、“用田赋”、“丹桓宫楹”、“刻桓宫桷”,若此之类,皆书
而不讳,其意以为虽不善而尚可书也。今先世之所行,虽小有不善者,犹与
《春秋》之所书者甚远,而悉使洵等隐讳而不书,如此将使后世不知其浅深,
徒见当时之臣子至于隐讳而不言,以为有所大不可言者,则无乃欲益而反损
欤?
公羊之说“灭纪”、“灭项”,皆所以“为贤者讳”。然其所谓讳者,
非不书也,书而迂曲其文耳。然则其实犹不没也。其实犹不没者,非以彰其
过也,以见其过之止于此也。今无故乃取先世之事而没之,后世将不知而大
疑之,此大不便者也。
班固作 《汉志》,凡汉之事,悉载而无所择。今欲如之,则先世之小有
过差者,不足以害其大明,而可以使后世无疑之之意,且使洵等为得其所职
而不至于侵官者。谨具状,申提举参政侍郎,欲乞备录闻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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