熙宁八年夏,吴越大旱。九月,资政殿大学士、右谏议大夫知越州赵公,
前民之未饥,为书问属县:灾所被者几乡,民能自食者有几,当廪於官者几
人,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,库钱仓廪可发者几何,富人可募出粟者
几家,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,使各书以对,而谨其备。
州县吏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。故事,岁廪
穷人,当给粟三千石而止。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,得粟四万八千
余石,佐其费。使自十月朔,人受粟日一升,幼小半之。忧其众相蹂也,使
受粟者男女异日,而人受二日之食。忧其且流亡也,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,
凡五十有七,使各以便受之,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。计官为不足用也,取吏
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,给其食而任以事。不能自食者,有是具也。能自食者,
为之告富人,无得闭粜。又为之出官粟,得五万二千余石,平其价予民。为
粜粟之所,凡十有八,使籴者自便,如受粟。又僦民完城四千一百丈,为工
三万八千,计其佣与钱,又与粟再倍之。民取息钱者,告富人纵予之,而待
熟,官为责其偿。弃男女者,使人得收养之。
明年春,大疫,为病坊,处疾病之无归者。募僧二人,属以视医药饮食,
令无失所恃。凡死者,使在处随收瘗之。
法,廪穷人,尽三月当止,是岁尽五月而止。事有非便文者,公一以自
任,不以累其属。有上请者,或便宜多辄行。公于此时,蚤夜惫心力不少懈,
事细钜必躬亲。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。民不幸罹旱疫,得免于转死,虽死,
得无失敛埋,皆公力也。
是时旱疫被吴越,民饥馑疾疠,死者殆半,灾未有钜于此也。天子东向
忧劳,州县推布上恩,人人尽其力。公所拊循,民尤以为得其依归。所以经
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,委曲纤悉,无不备者。其施虽在越,其仁足以示天下;
其事虽行于一时,其法足以传后。盖灾沴之行,治世不能使之无,而能为之
备。民病而后图之,与夫先事而为计者,则有间矣;不习而有为,与夫素得
之者,则有间矣。予故采于越,得公所推行,乐为之识其详,岂独以慰越人
之思,将使吏之有志于民者,不幸而遇岁之灾,推公之所已试,其科条可不
待顷而具,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!
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少保致仕,家于衢。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、
岂弟之实在于身者,此不著。著其荒政可师者,以为《越州赵公救灾记》云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