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启:示及青苗事。治道之兴,邪人不利,一兴异论,群聋和之,意不
在于法也。孟子所言利者,为利吾国 (如曲防遏籴),利吾身耳。至狗彘食
人食则检之,野有饿莩则发之,是所谓政事。政事所以理财,理财乃所谓义
也。一部《周礼》,理财居其半,周公岂为利哉?奸人者因名实之近,而欲
乱亡,眩惑上下,其如民心之愿何?
始以为不清,而清者不可遏;终以为不纳,而纳者不可却。盖因民之所
利而利之,不得不然也。然二分不及一分,一分不及不利而贷之,贷之不若
与之。然不与之而必至于二分者,何也?为其来日之不可继也。不可继则是
惠而不知为政,
非惠而不费之道也。故必贷。然而有官吏之俸。辇运之费,水旱之逋,
鼠雀之耗,而必欲广之,以待其饥不足而直与之也,则无二分之息可乎?则
二分者,亦常平之中正也,岂可易哉?
不足言也。因书示及,以为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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