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罢榷茶之法而使民得自贩,于方今实为便,于古义实为宜。而有非
之者,盖聚敛之臣,将尽财利于毫末之间而不知与之为取之过也。
夫茶之为民用,等于米盐,不可一日以无。而今官场所出,皆粗恶不可
食。故民之所食,大率皆私贩者。夫夺民之
所甘而使不得食,则严刑峻法有不能止者,故鞭扑流徙之罪未尝少弛,
而私贩私市者未尝绝于道路也。既罢榷之之法,则凡此之为患,皆可以无矣。
然则虽尽充岁入之利,亦为国者之所当务也,况关市之入,自足侔昔日之利
乎!
昔桑弘羊兴榷酤之议,当时以为则用待此而给,万世不可易者。然至霍
光不学无术之人,遂能屈其论而罢其法,盖义之胜利久矣。今朝廷之治,方
欲刬百代之弊而复尧舜之功,而其为法度,乃欲出于霍光之所羞为者,则可
乎?以今之势,虽未以能尽罢榷货,而能缓其一,亦所以示上之人恤民之深
而兴治之渐也。彼区区聚敛之臣,务以求利为攻而不知与之为取,上之人亦
当断以义,岂可以人人合其私说然后行哉?
扬雄日:“为人父而榷其子,纵利,如子何?”以雄之聪明,其讲天下
之利害宜可信,然则今虽国用甚不足,亦不可以复易已行之法矣。是以国家
之势,苟修其法度,以使本盛而末衰,则天下之财不胜用,庸记而必区区于
此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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